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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护理人员职业定义、职业要求及从业资格

2020-04-21

养老护理是自古就有的工作 ,自从有人类存在 ,就有养老护理工作的存在 。 但我国传统的养老护理更多的是家庭的责任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养老护理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而得到重视 。 我国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制定了养老护理的职业标准 ,正式将养老护理纳入职业范畴 。

一 、职业

职业是人们参与社会分工 ,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 ,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获取合理报酬 ,作为物质生活来源 ,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

1. 职业的含义

从上述定义来看 ,职业的含义主要有 :与人类的需求和职业结构相关 ,强调社会分工 ;与职业的内在属性相关 ,强调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 ;与社

会伦理相关 ,强调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获得合理报酬 ;与个人生活相关 ,强调物质生活来源 ,并满足精神生活需求 。

2. 职业分类

社会分工是职业分类的依据 。 在分工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上 ,劳动对象 、劳动工具以及劳动的支出形式都各有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各种职业之间的区别 。

1999 年 5 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颁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枠 ,参照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 、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基础上 ,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 ,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 。 我国的职业分类结构包括四个层次 ,即大类 、中类 、小类和细类 ,依次体现由粗到细的职业类别 。 细类作为我国职业分类结构中最基本的类别 ,即职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枠将我国社会职业划分为 8 个大类 、66个中类 、413 个小类 、1838 个细类(即职业)。 8 个大类分别是 :(1) 国家机关 、党群组织 、企业 、事业单位负责人 ;(2) 专业技术人员 ;(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 商业 、服务人员 ;(5) 农 、林 、牧 、渔 、水利业生产人员 ;(6) 生产 、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7) 军人 ;(8) 不便分类的其他人员 。

二 、养老护理职业

1. 养老护理职业

养老护理职业是指对老年人的生活进行照料 、护理的服务性工作 。 按照养老护理国家标准 ,养老护理职业分为四个等级 ,分别为初级 、中级 、高级和技师 ,分别对应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四级 、三级和二级 。

2. 养老护理员及从业资格

养老护理员是指从事养老护理职业的工作人员 。 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 ;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 ;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 同时 ,必须经过正规的养老护理职业培训 ,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

各级养老护理员须具备的条件 :

(1)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养老护理员资格 : ①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 2 年以上 。

(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中报中级养老护理员资格:①取得 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 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 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养老护理员资格:①取得 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 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养老护理员技师资格: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 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 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养老护理职业要求

老年人因衰老或疾病或身心障碍导致失能或失智者,常需要日常生活的照顾,且往往会延续一段较长的时间或终其一生都需这一服务。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进展以及家庭渐趋小型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削弱,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养老护理这一新兴的职业将会得到快速发展。养老护理员将会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老年医院(病房)等发挥自身才能。

养老护理服务是一长期性的工作,长期照护的目的是使受照护者维持在一个长期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状态,尊重受照护者的生活方式与价值体系, 强调对受照护者的人性尊严与自主决定权的尊重。照护的重点在于代替或矫正损伤的功能,预防身体活动功能的进一步下降,因此需要针对受照护者的活动能力与自我照顾能力给予个別化与人性化的服务,无论失智者或失能者其身心状态如何衰退,仍然要尊重、善用其残存能力,让其有自我决定、 自我照顾的机会。这是养老护理职业的基本要求。

养老护理职业具体要求有:

(1) 对老年人的服务要求

1) 具有爱心、耐心;

2) 尊重生命、尊重死亡;

3 )尊重老年人个性、自主性及人性尊严;

4 )尽量利用老年人残存的能力以及自我照顾的能力,鼓励其参与计划 与照护活动,避免过度照护;

5 )接纳其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及文化差异;

6) —视同仁,公平应用资源;

7 )维护隐私,保守个人秘密;

8) 告知同意、充分说明;

9) 维护安全、权益;

10) 根据老年心身具体情况,进行转介追踪;

11) 避免非专业关系,避免介入家庭矛盾之中。

(2) 对养老护理员自身的要求

1) 维持自身身心健康;

2) 保护自身身心安全;

3 )提供合乎专业水准的照顾,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升专业 服务地位;

4)婉拒馈赠,维护职业的社会形象。

(3) 对同事及服务单位的要求

1)强调团队合作,认同其他专业,善用其他专业特长,相互信任合作;

2 )协助同行服务,诚恳沟通协调,维护职业形象;

3) 遵守劳动纪律;

4) 信守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规则;

5 )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机构,改善机构服务效能。

本文关键词: 肇庆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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